判断
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规定的问责对象中的“党的领导干部”,,,,,,,就是指党员领导干部。。。。。
【答案】错误。。。。。
【解析】根据党章的规定,,,,,,,“党的领导干部”既包括党员干部,,,,,,,也包括党外干部。。。。。对于党外干部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,,,,,,,应适用《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进行问责。。。。。
判断
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规定的问责对象中的“党的领导干部”,,,,,,,仅包括在党组织中担任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员。。。。。
【答案】错误。。。。。
【解析】界定问责对象范围的依据是相关领导干部承担的职责,,,,,,,对于在党的建设、党的事业中承担相应责任的领导干部,,,,,,,因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,,,,,,,应当予以问责。。。。。根据这一原则,,,,,,,党的领导干部,,,,,,,首先包括党组织的领导成员,,,,,,,即在党组织中担任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员。。。。。党的建设、党的事业,,,,,,,都是在各级党组织的组织领导下进行的,,,,,,,领导成员对党组织的工作各有分工、分别负责,,,,,,,当然属于问责对象范围。。。。。其次,,,,,,,对于没有在党组织中担任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员领导干部,,,,,,,按照履行“一岗双责”的要求,,,,,,,对其分管范围内党的建设负有领导责任,,,,,,,同时在党的事业中负有相应的领导责任,,,,,,,因此也属于问责对象范围。。。。。2019年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将第二类问责对象从“各级党委(党组)、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,,,,,,,各级纪委(纪检组)及其领导成员”修改为“党的领导干部”,,,,,,,与作为问责对象的党组织范围的调整相适应,,,,,,,使“党的领导干部”不仅包含2016年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规定的“领导成员”,,,,,,,而且将党支部书记等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纳入其中。。。。。同时,,,,,,,未在党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发生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规定的有关问责情形时,,,,,,,也应适用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予以问责。。。。。